| 索引号 | 11330302777205849Q/2026-1010538017 |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6-04-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温鹿政办〔2026〕1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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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全区各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隐患,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30国道K117+500等11家(处)单位(区域)被鹿城区人民政府列为2025年区级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区域),实行挂牌整治。各挂牌整治单位(区域)在整改过程中,制定了整改方案,加大了安全投入,落实了整改措施。 鉴于目前11家(处)单位(区域)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符合整治要求,经研究,同意给予330国道K117+500等11家(处)单位(区域)撤销挂牌整治。 附件:撤销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单位(区域)名单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撤销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单位(区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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