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2777205849Q/2026-1010541878 |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6-04-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温鹿政办〔2026〕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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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6年鹿城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鹿城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鹿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时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 “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持续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向事前预防转型,着力构建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新机制,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实现“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质量开局。 (二)工作目标 紧扣地质灾害防治事前预防转型要求,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三查”机制,深化多部门协同排查整治,做到隐患即查即治、风险有效管控;全面完成“一坡一卡”调查评价,实现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全域覆盖,动态更新风险隐患“双控”清单;优化升级监测预警网络,提升预报预警精准性和时效性,强化预报预警响应处置;有序推进综合治理,强化质量与安全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危险性评估制度,强化建设活动源头管控;完善防灾体系,加强防灾队伍能力建设;深化部门应急联动,快速有效处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 二、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期 根据鹿城区地质灾害发生规律以及历史灾情,7月15日至10月15日是我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4月15日至7月15日梅汛期为次重点防范期。重点防范时段主要包括台风暴雨过程及台风暴雨结束后48小时内,以及梅汛期、局地强对流雷雨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域 山福镇、藤桥镇、丰门街道、仰义街道等西部山区是鹿城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现状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人口集聚区、旅游景区、农家乐、各类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场所、在建工程及临时工棚周边、山区道路边坡、农村切坡建房高陡边坡、小流域沟谷等区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排查 1.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街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辖区内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加密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巡查;交通运输、住建、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文化和广电旅游、民政、民宗、教育、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分别牵头落实公路交通、建筑工地及切坡建房、水利工程及养殖场所农家乐、城市公园、旅游景区、养老场所、宗教场所、学校、医院诊所等区域周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动态跟踪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2.全面推进风险调查评价。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一坡一卡”调查评价,实现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从重点街镇到一般街镇的全面覆盖,充分评价斜坡单元地质灾害风险程度,识别潜在致灾体及承灾对象,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清单,进一步查清风险“家底”,提升全域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能力。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精细完善风险防范区管理。鹿城区现有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83处,全面核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分布及影响范围和风险等级,入汛前明确各级防灾责任人,各街镇做好受影响对象信息核查更新,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人员持续开展日常巡查观测,紧急情况下落实人员转移管控,切实筑牢基层防线。 2.持续优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稳定性,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和日常维护,强化监测设备常态化巡检、维护与调试,加强实时监测数据收集、分析和研判,对部分性能落后、监测精度不达标、故障频发的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改建,确保设备稳定运行、数据精准可靠。 3.稳步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推动开展风险防范区排危除险,强化治理工程在建及试运行阶段质量安全监管。各街镇及其他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落实《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要求,常态化开展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同时强化已竣工治理工程日常运维管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保障治理工程长期稳定、发挥防灾减灾效用。 4.大力强化地质灾害源头管控。从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建设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科学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危险区域,预留防治措施空间,扎实采取防治措施。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扎实推进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与监管工作,在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和防治措施。 (三)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1.扎实开展风险预报预警。依托数字化智能预警模型,迭代优化预报预警手段,健全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协同会商与联动机制,强化预报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抓实预报预警“叫应”“叫醒”闭环管理,确保预警到人、措施到位。各街镇紧盯预报预警信息动态,紧急情况下及时组织风险区域人员提前转移、临时避险,从严防范地质灾害突发风险。 2.同步拓展群专联防。发挥街镇、村社基层组织引领作用和群众联防优势,通过地缘熟悉、覆盖全面的群众队伍,打通防灾“最后一米”;完善驻县进乡常态化技术支撑模式,发挥专业地质队伍科学研判、应急攻坚、技术兜底核心优势,扎实做好风险隐患复核评估;实现群众末梢观测和专业技术支撑的双向互补、协同联动,全程护航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合力强化应急处置实战效能。持续深化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与街镇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应急指挥协同处置水平。应急管理部门优化专业救援队伍配置,充实完善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配套体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支撑专家组,保障技术支撑力量;各街镇扎实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修订完善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辖区内应急演练。一旦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属地街镇立即向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报送险情灾情信息,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设置警戒标识,妥善做好受威胁人员转移安置,有序开展抢险救灾相关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迅速调集专业救援队伍及应急物资,高效开展抢险救援行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立即组织技术队伍赶赴现场,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切实强化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筹部署、统一调度和督促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街镇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层层传导、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指导做好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全面凝聚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全域覆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为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保障,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与防治目标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规范使用。 (三)深化宣传培训 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培训,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提升群众识灾辨灾能力和自救互救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鹿城区2026年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清单 2.鹿城区2026年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治理清单 附件1 鹿城区2026年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清单
附件2 鹿城区2026年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治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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