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2777205849Q/2026-1010470368 |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6-0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温鹿政办〔2026〕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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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2026年度温州市鹿城区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防治方案的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完成任务。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温州市鹿城区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为统筹推进温州市鹿城区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巩固我区生态安全形势,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规〔2023〕7号)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4〕78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温州市鹿城区地处浙江省东南部,瓯江下游内陆南岸,全区土地总面积43.9193万亩,其中森林面积19.4405万亩,森林覆盖率44.26%,森林蓄积量68.7463万立方米,松林面积13.06万亩。 (二)松材线虫病致死发生情况 根据鹿城区2025年松材线虫病疫情秋季普查结果显示,全区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11000.25亩,病枯死松树3472株,疫情发生面积及病枯死松树较2024年同比下降0.04%和2.01%。疫情涉及藤桥镇和山福镇等2个乡镇的255个松林小班。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以林长制为引领,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为目标,围绕疫木清理,强化疫木源头管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根据《鹿城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25年鹿城区已全面完成疫情发生面积和松枯死木株数下降30%的工作目标,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传播蔓延。随着疫情程度降低,今后我区松材线虫病疫情将呈多点散发态势,除治难度逐年升高,防治形势从“围剿战”转变为“攻坚战”。2026年度全力推动全区疫情发生面积、疫株数量实现“双下降”,持续巩固健康森林质量提升成果,坚决严控新增疫点。 (二)防治任务 巩固五年成效,严掐新发苗头。2026年全区松材线虫病清理面积任务为11000.25亩,清理病枯死松树株数6500株。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根据疫情秋季普查结果、松林资源分布、病枯死松树的分布情况、危害程度和松褐天牛的发生规律,将全区按区域划分成除治攻坚区、防控巩固区等2类,分类开展处置,其中藤桥镇、山福镇等2个乡镇为除治攻坚区,已拔除松材线虫病乡镇疫点的仰义街道、丰门街道、双屿街道等3个街道为防控巩固区。其余街道若发现有松树枯死情况的,应立即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并组织人员开展清理。 各街镇作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防治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二)主要防治措施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版)〉的通知》,综合考虑鹿城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疫情防治工作的系统性,按照防治区划科学落实防治措施,疫木防治措施为“全面防治”和“常态化清理”相结合的模式。 1.全面防治 (1)实施地点。藤桥镇、山福镇全域。 (2)实施时间。集中除治阶段。各镇范围内所有病枯死松树必须于2026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清理(包括期间新发死亡的松树),清理率要达到100%(其中,1月底要完成总量的100%,3月底要集中除治回头看,全面复核除治质量);2026年4月进行清理除治质量“回头看”,清理质量不达标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即现即清阶段,2026年5月—2026年9月进行常态化巡护除治,即发现一株,清理一株。 (3)实施要求。各镇对辖区松枯死木清理质量负总责,根据三年除治合同要求,需组织人员和专业中介机构对辖区内的清理工程开展监督、监理,完工后进行验收,清理质量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2.常态化清理 (1)实施地点。双屿街道、丰门街道和仰义街道全域。 (2)实施时间。开展全年度日常监测,发现一株、及时清理一株,做到即时清理,不留死角。 (3)实施要求。各街道要组织专职队伍,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区域监测,监测区域包括有松林分布的所有村社,发现松枯死木应立即通知除治队伍进行除治,并将样品移交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统一送测。各街道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巩固已拔除疫点的防治要求,严把监测和除治质量,并做好监测、除治和检测台账。 属地区域内所有松枯死木和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必须就地就近进行烧毁,烧毁作业必须在阴雨天和相对空旷地点开展;所有伐桩不得高于5厘米且伐桩需剥皮处理。采伐作业还应符合全省数字森防系统的相应要求,即时做好影像记录。 各街镇要切实加强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管,严防疫木流失,组织做好林木采伐报批和用火许可审批等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一是做好技术培训,组织施工单位、监管人员进行技术规范培训,并在施工期间开展技术规范检查,确保清理质量规范到位;二是做好安全保障,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施工单位对每位队员进行工伤保险投保,未投保的一律不得进场施工,同时,做好野外用火安全;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对施工中出现的人身意外事件,政策处理中出现的问题和新发生疫情等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三)落实疫木监管 1.源头监管 各街镇、行政村(社区)要落实“监测监管队伍”,加大对清理山场的巡查监管,并切实加强除治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监管措施;要做好林区水、电、光伏、燃气等项目用林,特别是涉及松林小班清理的监管,砍伐松木均要按照“510清干净”的具体要求实施;要做好各村社涉及疫木除治清理相关政策处理工作,严禁个人上山非法砍伐疫木;特别在疫木清理期间,要加强清理山场和村民房前屋后的日常监管,严防疫木从源头流失。 2.专项执法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各有关街镇,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全区范围内非法采伐、运输、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涉及刑事案件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置。 3.数字森防 各街镇要用好省“数字森防”平台等信息化工具,在符合省林业局数据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对涉及疫情普查、疫木除治,抽样监测、档案管理和即现即清等模块完整上传,实现防控全链条管理。 (四)档案管理 各街镇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具体内容包括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对确认新发疫情松林小班及周边地区进行详查。包括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会议、文件资料,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工作台账,清理工程施工记录、现场影像资料,日常巡查、疫木监管情况,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除治质量监管 1.除治质量监理 由各街镇委托专业中介单位对全区病枯死松树除治情况进行监理。要求监理人员严格实施全过程监管(包含集中清理和即现即清阶段),确保施工队伍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严防疫木流失和遗弃等行为,对存在不符合作业要求的内容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核实。监理单位要做好监理记录,包括监理记录表、整改情况、现场影像资料等,并定期报告业主单位。 2.除治工程验收 由各街镇组织人员或专业中介机构对清理工程进行验收。集中清理阶段验收实行面查和块查方式,必须覆盖所有村(社区)。面查要求村(社区)范围内所有山场无遗留未清理的病枯死松树;块查要求验收单位每个村(社区)随机抽取1—3个小班进行检查(视该地区发生小班数量确定)。面查和块查均合格的,除治质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即现即清阶段验收工作根据实际除治株数,随机抽取15%进行检查。验收单位应提前取得监理单位监理记录和相应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规范完成验收工作,并做好验收记录,形成验收报告提交业主单位,确保验收成效。 3.疫情秋季普查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组织开展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对松林分布区采取“无人机+人工”普查方式,并对照上年度疫情发生情况,分析本年度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发生发展趋势。其中疫情秋季普查在10月—11月上旬完成。 (二)验收、检查时间 2026年3月—2026年5月为集中清理阶段验收,2026年5月—2026年9月为即现即清阶段验收。 (三)检查与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年度除治任务完成情况,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除治作业区病枯死松树情况,除治作业区伐桩处理和枝桠清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烧毁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施工监理情况等。 (四)检查与评价方法 以除治合同具体委托数为基础,以面查、块查等为主要形式,采取现场和内业相结合的查定方式开展防治质量检查,同时结合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秋季普查结果做出综合结果评定。 (五)除治质量验收和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各街镇要加强除治过程中的督查,对除治效果差、整改不到位或验收不合格的除治队伍,可移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备案;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予以通报,纳入全区防治服务组织不良记录(黑名单),并限制其继续承接防治及其他相关业务。 五、经费预算 区政府安排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176.5万元,用于松枯死木清理、疫情监测、工作经费等,经费分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部分用于全区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16万元,街镇部分自行统筹安排,具体用于日常监理监测,清理工程及验收,政策处理、宣传、培训等计160.5万元(具体预算安排见附表)。防治经费必须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串用项目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具体负责组织防治任务落实,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打击非法采伐、运输、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等涉松违法行为。 (二)严格责任落实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镇是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在防治过程中应当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彻底履行防治责任,并做好当地群众的组织协调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通过街镇由林技员专人负责防治任务的落实,防治质量的监督、验收,应急除治,政策处理,辖区内非法砍伐、运输、处置疫木的巡查、发现、报告、制止等工作。 (三)建立监管网络 各街镇要对疫木清理过程、疫木数量进行监管;要严格做好林木采伐报批程序、用火许可审批,并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措施;要做好各村(社区)涉及疫木除治清理相关协调处理工作,严禁个人上山砍伐清理疫木。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街镇、各有关单位要迅速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动员宣传工作,要通过专栏、横幅、标语等,将防治通告张贴至村(社区)、木材加工企业和木材市场等地;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动员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参与松材线虫病死树清理工作。 附件:鹿城区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 鹿城区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株、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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