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2MB0N87813Y/2026-1010560376 |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5-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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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温州市鹿城区计划生育协会 关于开展温州市鹿城区2026年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的通知 各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人口家庭协会): 根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2〕27号)、《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特殊群体关爱帮扶若干举措的通知》(温政发〔2025〕64号)、《关于开展温州市2026年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的通知》(温卫发〔2026〕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持续做好困难计生家庭关爱帮扶工作,助力生育友好、促进共同富裕。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全区计划帮扶计生困难家庭49户。 二、补助对象 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本区户籍;2.响应国家生育政策号召,依法生育子女的家庭;3.家庭经济困难。同等条件下,低保、低边、特困家庭优先。 三、主要内容 鹿城区“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主要包含以下四项内容: (一)健康促进。关爱关怀困难计生家庭的生殖健康和身心健康,尤其是患重病、大病的困难家庭和原独生子女家庭。原则上每户补助标准为3500元。 (二)关怀救助。关爱关怀计生特殊家庭和因各种原因致贫致困的计生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以及家庭主要劳动力无收入、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原则上,每户补助标准为3000元。 (三)助学成才。关爱关怀贫困计生家庭子女,尤其是原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和按政策生育的多孩家庭子女,帮助实现求学梦。原则上高中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大学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 (四)生育关怀。关爱关怀困难计生家庭的分娩孕产妇,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政策生育且在本区合规助产机构分娩的,给予一定的补助。原则上每户补助标准为4000元。 同一户,当年不得同时享受多个项目补助。同一人同一年度不重复享受同级财政同类助学补助。已享受2025年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补助的对象,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该项目补助(助学成才除外)。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材料 1.健康促进。受助家庭填写《温州市鹿城区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申请表》,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患病病历或就医证明复印件及家庭困难等材料。 2.关怀救助。受助家庭填写《温州市鹿城区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申请表》,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伤残或死亡证明和家庭困难等材料。 3.助学成才。受助者本人填写《温州市鹿城区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申请表》,提供录取通知书或相关就学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困难等材料。 4.生育关怀。受助家庭填写申请表,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本区合规助产机构分娩的费用记录及出生证和家庭困难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 2.审核。街镇对村(社区)上报的材料进行调查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签署意见 并上报区计生协,同时将补助对象录入系统。 3.确认。区计生协对各街镇上报的拟补助对象及相关材料及时进行复核确定。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项活动作为计生协积极服务生育友好、投身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加强统筹,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抓好落实,确保最需要帮扶的困难计生家庭及时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 (二)强化宣传引导。做好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关怀、关爱计生困难家庭的深厚氛围。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扩大社会影响面,努力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帮扶格局。 利民补助一键达“幸福促进”系统网址: https://benefit.wenzhou.gov.cn/benefit_home/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申请表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温州市鹿城区计划生协会 2026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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