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灵活就业)公开(20260529)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温人社发〔2026〕15号文件规定,经审核,其社保关系在鹿城区的下列人员符合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灵活就业)条件,经审核已发放,现予公开(具体名单见附件1)。
附件1:
序号
申请主体名称
金额(元)
1
周轩卉
1994.4
2
洪怡舟
5999.42
合计
2人
7993.82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