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020542310150/2026-1010546722
组配分类 补贴奖励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6-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6年刘鑫1人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的公布(二)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5〕2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温人社发〔2026〕15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温州市鹿城区玲娜小巷文艺创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刘鑫1人符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布。

举报电话:0577-88215022。

附件1:

序号

姓名

身份证

性别

人员类别

创办企业名称

补贴金额(元)

1

刘鑫

340603********0226

毕业五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温州市鹿城区玲娜小巷文艺创作店(个体工商户)

6000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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