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2002523163C/2026-1010558587 | ||
| 组配分类 | 教师管理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5-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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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选聘优秀教育人才工作安排,定于2026年5月23日(周六)上午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对象名单详见附件)。请体检对象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近期彩色一寸照片1张,于5月23日上午7:40前集中温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鹿城区学院东路609号)北门,统一参加体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体检的,须至少提前1天向鹿城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可推迟体检。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对象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上衣(外套除外)不要穿胸前带有亮片或金属的衣服以免影响检查。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并出示相关医疗证明,申请缓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八、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九、对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鹿城区教育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日复检;对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鹿城区教育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需要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如体检对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的,当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该项检查。 十、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鹿城区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26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选聘优秀教育人才体检对象名单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2026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选聘优秀教育人才体检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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