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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23〕72号)、《温州市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温鹿政办〔2024〕43号)等文件规定,对各申请家庭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经审核,拟对下列32户申请家庭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2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88193902、88224841。
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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