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02MB0T83180J/2026-101048183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山福镇
生成日期 2026-0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黄宗亮:

由本机关立案调查的你露天焚烧产生烟尘污染物质一案,因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温鹿山福镇综执罚告字〔2026〕第000001-1号)(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  

    

附件:1、《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温鹿山福镇综执罚告字〔2026〕第000001-1号).pdf


经办人:张森力 吴海天     

电话:0577-56997936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临江西街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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