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2307337759G/2026-1010482036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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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钢: 我局依法调查你单位温州毅强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登记一案,因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你单位,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局现将《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温鹿市监询通〔2026〕080202号-2)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收到该《询问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该要求前往我局提供资料接受询问调查。 特此公告。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温鹿市监询通〔2026〕080202号-2)《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温鹿市监询通〔2026〕080202号-2).pdf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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