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1/2017-01187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生成日期 | 2017-07-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近日,我区出台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白鹿教育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鹿政办〔2017〕65号),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体目标 到2019年,全区30%的公办学校(含幼儿园)有名校长,各主要学科60%的学段有区级及以上名师;到2021年,全区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名师、名校长覆盖率达80%,铸造一支管理强、作风正、业务精、师德优,专心致志搞教育、聚精会神谋发展的名师、名校长队伍。 (二)对象条件 第一类人才:获得省功勋教师、特级教师,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第二类人才: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校长、市名师、市名班主任,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第三类人才:市教坛新秀(地级市,下同)、市教坛中坚,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第四类人才:京、沪、苏、浙四省(市)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县(市、区)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市学科骨干教师(地市级),县(市、区)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三)人才引进 1.引进程序 第一、二、三类教育人才根据鹿城教育发展需要,确定拟引进人选,采用考核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选聘)。经体检考察合格直接录取。第四类教育人才以选调(选聘)的方式由区教育局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岗位需求按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后续管理包含工作调动、签订协议、岗位管理等。调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如引进的教育高层次人才人事工资关系调转确有难度的,由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重新建立人事关系。 签订《名师名校长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0年。引进的名师、名校长落实身份后纳入当地同类人员同等管理。 2.引进政策 引进的名师、名校长按职级、职称享受鹿城区教育系统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在住房、配偶调动、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四)人才培育 1.培育方式 组建鹿城区名师工程高端研究班、高级研修班和校(园)长高级研修班,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依托市、区名师工作站和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作用。 2.优惠待遇 在住房等方便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五)组织保障 成立鹿城区白鹿教育人才工程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各有关单位协同配合,强化对名师、名校长的管理考核,同时,加大名师、名校长引进和培育工作的宣传推介力度。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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