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18-01384
组配分类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府办
生成日期 2018-1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告(2018)5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LCD00-2018-0006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金温货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鹿城辖区内金温货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如下:

一、金温货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金温货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表

金温货线K196+800-K239+100(36800米)

序号

行别

金温货线铁路起止里程

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备  注

线路左侧

线路右侧

1

K196+800-K216+100

12

12

山福镇

2

K216+100-K221+000

12

12

藤桥镇

3

K221+000- K224+900

8

8

仰义街道

4

K224+900-K228+850

8

8

丰门街道

5

K228+850-K231+400

8

8

双屿街道

6

K236+900-K239+100

8

8

南郊街道

小  计

36800米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鹿政告(2018)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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