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18-01380
组配分类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府办
生成日期 2018-09-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18〕58号 有效性 废止
统一编号 CLCD01-2018-0017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大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大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九届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大队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根据《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公园管理处等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温市编〔2017〕73号)精神,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下放鹿城区管理,更名为温州市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大队,为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的相当于副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大队主要负责江滨带状公园、杨府山公园、吕浦公园和世纪广场、星河广场及古树名木的管理和维养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大队设以下职能科室和基层所:

(一)职能科室

1.综合科

负责党建、行风、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计生以及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文电处理;负责重要文稿、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和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信访保卫、档案保密、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制定、完善有关内部管理制度等;负责编制经费收支计划,资金管理等财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和经营项目账务的管理。

2.监督科

负责大队所属公园、广场的容貌、环境卫生、安全保卫、防火等检查、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大队所属广场、公园内开设的商业服务摊点、临时占用绿地、河面及其他临时简易建筑物和广告牌体设立等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侵占绿地,损坏广场、公园内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设施的行为开展查处。

3.绿化技术科

负责大队所属公园、广场维养基础设施及新建园林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以及施工图纸会审,工程进度、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承担维养项目预算编制与决算审核等工作;负责大队所属公园、广场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绿化计划任务的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提升、改造的设计、报批;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广场、公园内的绿化工作;负责苗木、种子、肥料、农药、生产机具采购和病虫害防治及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

(二)基层所

1.江滨管理一所

负责江滨带状公园西段从瓯江三桥至安澜渡口及星河广场内的园容园貌、环境卫生、公厕、园林设施、水电、安全保卫及秩序管理;负责公园及星河广场内绿地的养护管理;负责公园及星河广场内的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改造及提升等工作。

2.江滨管理二所

负责江滨带状公园内中段从安澜渡口至海事路的园容园貌、环境卫生、公厕、园林设施、水电、安全保卫及秩序管理;负责公园内绿地的养护管理;负责公园内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改造及提升等工作。

3.江滨管理三所

负责江滨带状公园内东片从海事路至蒲州水闸的园容园貌、环境卫生、公厕、园林设施、水电、安全保卫及秩序管理;负责公园内绿地的养护管理;负责公园内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改造及提升等工作。

4.世纪广场管理所

负责世纪广场的日常管理、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负责世纪广场一期、二期的园林设施、绿地养护、水电、安全保卫及秩序管理;负责世纪广场绿化工程项目建设、改造及提升等工作。

5.杨府山公园管理所

负责杨府山公园的日常管理、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园林设施、绿地养护、水电、安全保卫及秩序管理;负责杨府山公园绿化工程项目建设、改造及提升等工作。

6.吕浦公园管理所

负责吕浦公园内园容园貌、环境卫生、公厕、园林设施、水电、绿地养护、安全保卫及秩序管理;负责园区绿化工程项目建设、改造及提升等工作;负责园区节假日景观布置实施。

三、人员编制

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6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1正3副),中层干部职数20名。

本规定自2018年9月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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