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0-01777
组配分类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20〕2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LCD01-2020-0001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已经九届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工业

转型升级的意见

 

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优化我区产业布局,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化、链条式发展,培育特色产业集群,促进我区工业经济转型发展,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发展水平,结合鹿城的区域特性、产业特点,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以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为引领,以“提升首位度、打造增长极、争当排头兵”为总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充分调动各功能板块发展积极性,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区域主导功能,强化载体支撑能力,引导重点产业集中集聚,逐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进一步明确工业发展片区

(一)明确工业限制区范围

鹿城区北至瓯江,西至翠微大道,南至牛山北路与温州大道(包括南郊工业区)方向至瓯海交界,东至与龙湾交界,因土地功能已调整非工业,确定为工业企业限制发展区(包括七都街道),若引入工业企业的,须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

(二)除上述工业限制区外,鹿城工业区为暂时工业保留区块,其他区块为工业保留区块,其中重点打造三大板块:

1.时尚产业智造区包括丰门街道和双屿街道辖区范围的中国鞋都一、二、三期和总部经济园以及仰义沿江工业区。布局以丰门街道为基础,双屿、仰义为两翼,形成以鞋产业链及智能制造为特色的传统鞋革工业区。重点发展鞋革制品业及其配套产业制造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产业以及设计、展示、交易等生产型服务业。

2.温州数字科创区包括炬光园为中心的南郊片区。布局以炬光园为核心,南郊片区其它工业区块为辅助,通过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形成高新技术和总部企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设备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相关设备制造、生物制造相关设备制造、服饰制造相关设备制造、新能源设备制造以及节能环保设备和产品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

3.先进装备智造区包括轻工产业园区(含沙头分园)、藤桥服饰园区等。布局以轻工园区为核心进行统一布局,重点引进培育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制造业、游乐设备、电子信息制造业和科技含量高、低污染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传统产业。其中,藤桥服饰园在保留原有产业定位的基础上,鼓励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及电子信息制造业。

三、加强工业用地(厂房)管理 

1.根据区块产业定位,推进工业用地(厂房)司法拍卖。法院拍卖处置工业项目应参照《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温鹿政办〔2019〕36号)中差别化用地政策的“标准地”制度,将亩均投资、产出、能耗等标准纳入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条件。在拍卖前,商请法院函告工业用地(厂房)所辖街镇(园区管委会),街镇(园区管委会)须及时将入园标准复函法院,由法院负责在拍卖公告中予以明确,告知潜在买受方。买受方须满足所辖街镇(园区管委会)约定的入园标准(含产业定位、投资强度、亩均产出和项目实施期限等要求)。

2.规范工业用地(厂房)转让。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工业企业股权转让手续时,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由市场监管部门告知受让方,工业用地(厂房)所辖街镇(园区管委会)约定的入园标准(含产业定位、投资强度、亩均产出和项目实施期限等要求)。

3.强三优二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期限届满,需继续改变功能使用的,经区政府研究后报市政府“一事一议”确定。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协调机制。成立促进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经济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联系副主任、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经信局,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法院、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鞋都产业园区服务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区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消防鹿城分局、南郊街道、双屿街道、丰门街道、仰义街道、藤桥镇、山福镇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街镇(园区管委会、服务中心)要根据该意见精神,结合各自职能,明确相关工作流程,通过综合施策,开展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优化资源配置,扶持优质企业,通过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的综合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三)特殊事项“一事一议”。对我区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科技创新等,可提请区政府“一事一议”。

本意见自2020年2月20日起施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温鹿政办〔2017〕58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温鹿政办〔2017〕58号文件的通知》(温鹿政办〔2017〕104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次修改温鹿政办〔2017〕58号文件的通知》(温鹿政办〔2019〕5号)同时废止。

 温鹿政办〔2020〕2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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