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84/2020-0222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南郊街道
生成日期 2020-0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切实加强工贸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0年3月4日,南郊街道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工贸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温鹿南郊办〔2020〕37号),现将该政策出台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推动疫情期间节后工贸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5号)文件精神,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开展全领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鹿防办〔2020〕77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

部署,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我街道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工贸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要求各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复工复产风险研判。

第二部分明确了除危化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仓储经营等企业外,其余工贸企业要按“五个一”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复工复产条件审核,并做好自检。街道要对企业开展指导检查,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对强行复工的一律严肃追责。

第三部分明确要督促、指导辖区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复工复产前完成“五个一”自查自报、应急安全保障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鼓励倡导企业采用网络形式进行或其他可以避免交叉感染风险的方式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同时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等到岗工作。

三、生效时间

该政策自2020年3月4日起施行。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南郊街道

联系方式:0577-55567550

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4日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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