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5/2020-35735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0-04-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0年4月17日,鹿城区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项目的通知》(温鹿农〔2021〕67号),现将该政策出台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依据:为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促进农业多元化、高质量发展,依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0〕20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农产发〔2020〕14 号 )等文件,我们对申报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项目《通知》进行起草。 二、主要制订内容: 一是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做出了概念解释以及对申报的意义做出描述。 二是本着培育、扶持的初衷,根据我区实际,调整了省级和市级的各类型农业企业年产值、基地规模、带动农户等要求进行调低,特别是在建设方案的8个方面要求里只要达到4个方面的要求就可以进行申报。 三是为促进农业产业供给侧改革,从保证农业基础产业、提升农产品的供给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整合资源配置以及鼓励企业认证绿色、有机食品等方面进行引导联合体的成立与发展方向,提出申报条件。 四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补助资金管理和申报时限这4方面进行规范申报。 三、扶持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申报区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的联合体。 四、生效日期 该通知自2021年4月17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夏哲闻(科室负责人); 业务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方式:55577216。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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