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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4/2020-02142 | ||
组配分类 | 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南郊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0-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南郊办〔2020〕9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CD99E-2020-0003 | 下载阅读版本 |
各科室、社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对《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管理办法》(温鹿南郊办〔2015〕38号)、《小额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温鹿南郊办〔2015〕39号)、《关于印发<南郊街道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鹿南郊办〔2017〕151号)、《关于印发<炬光园区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温鹿南郊办〔2018〕152号)予以废止。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8日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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