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主动公开 区金融办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区公开办的指导下,统一公开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公开规定事项。2020年主动公开金融动态、相关文件18条,对金融动态、人事变动、政策更新、财政预决算等进行公开。完善政务公开栏目,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认真扎实做到政务信息及时、公开、透明。 2.依申请公开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在时限内予以公开,申请人未提出异议。 3.政府信息管理 我办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对我办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专题讲座、培训等,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文件学习等方式加强各科室主动、及时公开的意识。根据《条例》要求,基于我办职能,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4.平台建设 我办未开通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账号。将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在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统一由鹿城区人民政府建设运行。 5.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及时整改,积极鼓励人民群众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如重要政务信息、重要咨询内容应公开而未公开、应回复而未及时回复或处置错误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处置;对情节严重的,或违反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要问题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合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主动思考,对政务信息发布意识有待加强,要求公开什么就公开什么,对科室日常工作中产生的金融动态公开与否、公开在什么栏目存在疑惑;二是部分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公开格式不标准的问题。 2.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发布意识,提升平台管理操作水平,明确公开事项,及时更新上传,对格式不规范之处及时整改;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主动思考、科学谋划,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为群众了解我区金融业发展形势、提高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提供参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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