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的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机构健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中心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组织干部学习《条例》的有关知识,在以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主任朱达江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督促和带领下,安排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工作网络。 (二)严格贯彻执行,工作制度完善。严格依照规定贯彻执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并能落实到位。在本单位公文制发时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依据有关法规制度,对生成的政府信息逐一登记,严格保密审查,及时公开,做好统计汇总,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月报表,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做到既保证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公开内容得到落实,同时,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中心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9条,新居民公众微信号公开220条,在机关党建网上公开信息11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2020年,我中心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我中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新居民工作的了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各方面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公开方式等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准,不断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能。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法治工作的助推剂,同时立足本职,以政府法治工作的开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 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我中心网站更新和升级,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免、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 (三)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四)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温州市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温州市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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