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84/2021-3825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南郊街道
生成日期 2021-1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的政策解说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发布了《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度》出台的背景

为了规范撤村后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强化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全面建立统一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促进集体经济组织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及《鹿城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鹿城区村改社区后(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我街道撤村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制度》的主要内容

本制度主要解析了《制度》出台背景,明确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支出管理、票据管理、租赁管理、工程管理、财务公开等各项工作要求细则。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的发布日期是11月15日,施行日期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开始施行。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南郊街道  农办

联系方式:0577-55567591


政策原文: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