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21-38322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包琳琍: 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催告书(温鹿市监罚催〔2021〕15号),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温鹿市监罚催〔2021〕1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后即视为送达。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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