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21-33329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1-05-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4月7日,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鹿城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创星工作考核奖补办法(2019-2021年)》(温鹿市监〔2021〕53号),现将该政策出台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依据 该政策依据《温州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创星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温政办〔2019〕27 号)、《温州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创星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温市监联〔2020〕20号)、《鹿城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创星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温鹿政办〔2019〕35 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制定目的 为提高市场主办方资源高效重配,鼓励、支持和引导市场主办方健康发展,助力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创建行动。 三、适用对象 政策中所指市场为申报时在鹿城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所有农贸市场。 四、主要内容 1、推进放心农贸市场建设 创成省放心农贸市场,每家 10 分;属新创乡村放心农 贸市场的,每家再加 1 分;6 月、8 月通过市预验收的分别每家另加 2分、1 分。 2、提升乡村农贸市场品质 创成五星级的每家 100 分;创成四星级的每家 15 分; 创成三星级的每家 10 分;创成二星级的每家 5 分。(三年只按最高级赋分,补齐年度差额分数) 完成“五化”市场建设任务的每家得10分。 属新创乡村星级农贸市场的,每家再加 1 分。 3、鼓励新型业态市场发展 融入多元业态、打造精品特色农贸市场,经评定符合要 求的每家 20分,优秀的得 30分。 4、促进智慧数字市场建设 建设社区智慧微菜场,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消费服务,发展线上配送服务,每家3分。建设智慧农贸市场,年度投入智能设备(含软件,下同)100万元(含第三方代投入,下同)以上的,每家30分;投入50万元以上的,每家得15分;投入30万元以上的,每家得10分;投入20万元以上的,每家得5万;投入10万元以上的,每家得3分;投入1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5、推动绿色环保市场创建 完成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农贸市场创建,市场采购设备投入50 万元(含本数,下同)以上的,每家 25 分;投入 30 万元以上的,每家 10 分;投入 20 万元以上的,每家 8 分;设备投入10 万元以上的,每家 5 分;设备投入 5 万元以上的,每家 2 分。创成净菜上市农贸市场,每家 2 分。创成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农贸市场,每家 2 分。 试点全面使用符合标准的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每家得5分。 6、加快无证农贸市场处置 完成无证农贸市场处置任务(含取缔、规范),每家 5 分。 7、实现农贸市场专业化托管 完成农贸市场专业化托管,每家 5 分;完成当年托管任务100%的,加10分。该项资金全部奖励给承接区级托管任务的运营托管公司。 8、完善农贸市场精细管理 农贸市场实现远程监控监管,每家2分,完成远程监控监管覆盖率的,得 10分,该项奖励由区级远程监控指挥中心运营单位和接入市场方各占50%平分。未完成接入区市场监管局智慧市场指挥中心的,不予奖励,得分奖励平摊给其它符合条件的监控指挥中心运营单位和市场方。 农贸市场严格落实“五个一律”等防控措施,每家得1分;投入安装出入管控门禁系统的,每家得1分;投入安装红外线测温仪的,每家得0.5分;投入安装健康码扫码设备的,每家得0.2分。因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被区政府或主管部门通报的,扣1分;被市级以市级通报的,扣2分;本项精细管理得分扣完为止。 9、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全面发展 工作获得重大成果,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或有关国家部委领导批示的,加10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有关省厅领导批示肯定的,加5分;工作经验被全市现场会推广的,加5分。 五、文件起草程序说明 该文件经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鹿城区财政局领导班子集体对该规范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决定制定《鹿城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创星工作考核奖补办法(2019-2021年)》。2021年4月8日由本单位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和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全部通过。并在鹿城区政府公务平台公开征求意见30天,没有收到反馈意见后提交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会讨论通过。 六、施行时间 本考核奖励办法时限三年(2019-2021),具体奖补资金分值及分数根据全市每年考核结果进行计算分配。 七、解读机关、解读科室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潘仁; 解读科室: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合同科,联系人:郑祥益,联系电话:88060272。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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