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48/2021-36688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生成日期 2021-09-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公告


温州兴阳贸易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登记住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且通过其他方式亦无法联系,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本局将《撤销登记决定书》(温鹿市监撤字〔2021〕13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撤销登记决定书》(温鹿市监撤字〔2021〕13号)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10)决定书13号(2).docx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