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9/2021-36883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生成日期 2021-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司〔2021〕38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LCD11-2021-0003

关于公布鹿城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科室(处)所、法援中心: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21〕60号)要求,区司法局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继续有效的3件、废止的1件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20年12月31日前区司法局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文号

1

鹿城区司法局关于建立鹿城区学生伤害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

温鹿司〔2014〕31号

2

鹿城区司法局关于成立鹿城区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温鹿司〔2014〕47号

3

鹿城区司法局关于公布鹿城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温鹿司〔2019〕59号

附件2

废止的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文号

1

鹿城区司法局 鹿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鹿城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鹿司〔201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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