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文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义,请与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鹿城区洛河路10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5556773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郊街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打造“阳光·透明”政府为目标,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工作。2021年,街道“双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数字化查阅服务的同时,在下辖7个社区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来访查阅“分点”,从多个方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1年,南郊街道主动公开信息36件,社区“分点”查阅咨询信息公开75件。 (便民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查阅点) (辖区社区信息公开查阅“分点”)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时,以“接收-登记-审核交办-办理-法顾审核-答复-存档”为标准流程,街道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确保各环节程序合法,做到闭环管理,做到存档完整、内容透明、溯源便捷。2021年,依申请公开1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建立由街道分管领导主抓、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办理、科室-社区共享联动的信息公开“树形”工作机制,同时街道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公布、归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从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保障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街道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除了政务公开官方网站以外,充分利用街道掌上鹿城、微博官方号、“书记直播间”等新媒体,让信息公开载体多元化,采用图文并茂的呈现方式,加强对群众的吸引,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2021年,南郊街道掌上鹿城公开信息344条,微博官网37条。 (五)监督保障。街道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一般由承办科室提出具体意见,必要时由外聘法律顾问、司法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后,报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批,“一事一档”建立公开文件目录及审批台账,科学合理划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2021年,自查自纠整改问题18件。 (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南郊街道信息公开页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街道在稳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新媒体更新频率有待提高,信息协同发布有待加强,例如官方微博原创更新频率较低等问题明显;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够广,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公开内容不够细化;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科室沟通衔接不通畅,规范答复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 2021年街道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完善信息考核机制。加强对各科室、社区信息报送人员培训,细化信息条线考核内容;二是编制优质信息资源目录。进一步梳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资源,针对社会焦点、群众关心点,整理相关信息目录,定期及时主动公布,努力发掘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三是落实信息公开保障措施。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能力,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规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年报解读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