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温州市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文解读

2021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本报告统计数据的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可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7-5657357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以来,我中心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型机关,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加深信息公开程度。中心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1条,有效提高信息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广大群众的知情权,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对于可以公开的,及时给予答复,对于不可以公开的,则耐心解释原因,虽然我中心本年接到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但我中心力争将此工作进一步完善做细,随时接受公众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中心延续2020年的做法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可公开且准确无误后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鹿城区政务信息公开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平台的规范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动态调整管理机制,规范平台的发布审核程序,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五)监督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任务,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工作日程,把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确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为专职经办人员,切实承担起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将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确保中心各项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业务培训。2021年,我中心利用机关干部学习会、每周工作例会等有关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中心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截至2021年底,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有待提高,推动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存在部分模块因内容少而长时间未更新的问题;三是对从事信息公开的人员队伍力量有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的专业程度掌握还不够。

一要加强领导。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要强化学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三要健全机制。中心相关科室要及时梳理报送应当公开的信息至办公室,并对本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同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针对性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备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年报解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