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27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88320263; 2.传真号码:0577-88320263; 3.电子邮箱:836099046@qq.com; 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龙瑞大厦1幢1105室,温州市鹿城区住建局,邮编325000。 附件(点击下载): 《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7日 关于征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情况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27日,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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