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2-00007
组配分类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21〕57号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CLCD01-2021-0011 下载阅读版本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稳岗留工促生产”十条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鹿城区“稳岗留工促生产”十条意见》已经九届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城区“稳岗留工促生产”十条意见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留住员工、优待员工,促进生产,助推经济高质量“开门红”,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引导外地员工留温过年

1.鼓励企业稳岗留人。支持企业采取适当发放留岗补贴等方式,吸引外地员工留温过年,对于企业留温过年员工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留岗补助。(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移动鹿城分公司、联通鹿城分公司、电信鹿城分局)

2.开展多重送暖活动。各级群团组织、商会、协会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如开展“五心”服务、“妈妈的味道”暖心礼、“暖冬小候鸟”云上公益冬令营等系列暖心活动。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全区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设施春节期间向外地留温员工及其家属免费预约开放。组织开展职工讲堂、“职工春节七天乐”等活动。鼓励在温通信运营商为外地留温员工(手机号码归属地为温州)免费赠送20G可在春节期间使用的本地流量。对持有温州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且留温过年的外地员工,给予5分的新居民积分奖励。发动、鼓励各大商超为外地留温员工发放各类活动券、抵扣券,为留温员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满减和打折优惠等活动。(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团区委、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移动鹿城分公司、联通鹿城分公司、电信鹿城分局)

3.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企业劳动执法监察,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加班工资发放、假期加班调休等举措,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二、强化节后企业用工保障

4.保障员工顺利返岗。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对企业租用(含合租)国有企业运营的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地员工返岗,给予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返岗就业的外来员工,给予返岗交通补贴,通过企业向属地街镇申报,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人。(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5.加大员工招聘力度。深化跨省劳务协作,拓展线上线下求职招聘信息同步发布渠道,组织企业与对口地区、劳务输出大省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吸引更多外来务工人员来鹿就业。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为企业成功招聘首次来温就业、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工作3个月以上新外地员工的老员工,给予老员工每招用一人1000元的个人奖励,每位老员工奖励总额不超过2万元。(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6.加强职工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在春节期间开展职工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新招用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总课时不少于8课时(1天)的,按200元/人的标准补贴企业。企业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支持企业稳定有序生产

7.引导企业持续生产。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行动,引导企业科学安排生产计划,农历年底前各助企服务员至少进企服务一次,全面宣传新一轮“减负降本”等惠企政策,主动帮助企业化解连续生产中碰到的困难问题。鼓励企业灵活安排停产检修,将非紧急、非必要的停产检修计划延迟到二季度进行。鼓励企业推行员工弹性休假、错时休假,抢占先机,加快生产,原则上正月初五开工或有条件企业正月不停工。对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产值分别超1000万元、4000万元,且比上年度一季度增长15%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若不满足上述条件,但符合2021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且2022年第一季度产值同比提升25%以上(含)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1年度小升规工业企业在2022年第一季度产值达800万元及以上,按5万元奖励)。鼓励企业通过“订单统筹”“员工共享”“物资互助”等方式强化产业“内循环”。(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8.支持线上市场开拓。支持企业“云参展”“云洽谈”,利用线上展会、在线直播、VR/AR、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洽谈形式。支持企业线上参展拓市场,对参加市重点国际性展会目录内展会的企业,给予80%的参展费补助。鼓励外贸企业利用线上平台拓展出口转内销渠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

9.保障企业生产要素。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部门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相关设施及管道线路状况,及时排除各类隐患,保证稳定供应。加快制定应对极端天气和疫情的应急预案,做好春节期间运力保障,确保企业物流通畅。(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鹿城供电分局)

10.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切实发挥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作用,指导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企业防疫物资保障。引导企业外地留温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确需返乡过年的外地员工,引导企业错峰放假。严格落实外地返温员工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经信局)

附件:鹿城区“稳岗留工促生产”十条意见责任分解表

附件

鹿城区“稳岗留工促生产”十条意见责任分解表

项目名称

内容与要求

责任单位

引导外地员工留温过年

1.支持企业采取适当发放留岗补贴等方式,吸引外地员工留温过年,对于企业留温过年员工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留岗补助。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移动鹿城分公司、联通鹿城分公司、电信鹿城分局(标*为牵头单位,下同)

2.各级群团组织、商会、协会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如开展“五心”服务、“妈妈的味道”暖心礼、“暖冬小候鸟”云上公益冬令营等系列暖心活动。

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团区委、区妇联

3.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全区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设施春节期间向外地留温员工及其家属免费预约开放。组织开展职工讲堂、“职工春节七天乐”等活动。

区总工会、区文广旅体局、区人力社保局

4.鼓励在温通信运营商为外地留温员工(手机号码归属地为温州)免费赠送20G可在春节期间使用的本地流量。

*移动鹿城分公司、*联通鹿城分公司、*电信鹿城分局、区经信局

5.对持有温州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且留温过年的外地员工,给予5分的新居民积分奖励。

*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

6.发动、鼓励各大商超为外地留温员工发放各类活动券、抵扣券,为留温员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满减和打折优惠等活动。

区商务局

7.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企业劳动执法监察,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加班工资发放、假期加班调休等举措,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区人力社保局

强化节后企业用工保障

8.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对企业租用(含合租)国有企业运营的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地员工返岗,给予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9.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对自行返岗就业的外来员工,给予返岗交通补贴,通过企业向属地街镇申报,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人。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10.深化跨省劳务协作,拓展线上线下求职招聘信息同步发布渠道,组织企业与对口地区、劳务输出大省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吸引更多外来务工人员来鹿就业。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为企业成功招聘首次来温就业、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工作3个月以上新外地员工的老员工,给予老员工每招用一人1000元的个人奖励,每位老员工奖励总额不超过2万元。

区人力社保局

11.鼓励企业在春节期间开展职工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新招用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总课时不少于8课时(1天)的,按200元/人的标准补贴企业。企业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区人力社保局

支持企业稳定有序生产

12.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行动,引导企业科学安排生产计划,农历年底前各助企服务员至少进企服务一次,全面宣传新一轮“减负降本”等惠企政策,主动帮助企业化解连续生产中碰到的困难问题。鼓励企业灵活安排停产检修,将非紧急、非必要的停产检修计划延迟到二季度进行。

区经信局

支持企业稳定有序生产

13.鼓励企业推行员工弹性休假、错时休假,抢占先机,加快生产,原则上正月初五开工或有条件企业正月不停工。对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产值分别超1000万元、4000万元,且比上年度一季度增长15%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若不满足上述条件,但符合2021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且2022年第一季度产值同比提升25%以上(含)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1年度小升规工业企业在2022年第一季度产值达800万元及以上,按5万元奖励)鼓励企业通过“订单统筹”“员工共享”“物资互助”等方式强化产业“内循环”。

*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14.支持企业“云参展”“云洽谈”,利用线上展会、在线直播、VR/AR、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洽谈形式。支持企业线上参展拓市场,对参加市重点国际性展会目录内展会的企业,给予80%的参展费补助。鼓励外贸企业利用线上平台拓展出口转内销渠道。

*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15.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部门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相关设施及管道线路状况,及时排除各类隐患,保证稳定供应。

区发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鹿城供电分局

16.加快制定应对极端天气和疫情的应急预案,做好春节期间运力保障,确保企业物流通畅。

区交通运输局

17.切实发挥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作用,指导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企业防疫物资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局、区卫生健康局

18.引导企业外地留温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确需返乡过年的外地员工,引导企业错峰放假。严格落实外地返温员工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区卫生健康局、区经信局

19.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

*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局

附    则

1.适用对象。本政策措施适用对象为鹿城区范围内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他行业企业可参照本方案执行。政策中涉及的外地留温员工,为在温州市鹿城区范围内民营企业工作,且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未离开温州市,并参加温州市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员工。“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以及2022年1月1日起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情传播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及纳入欠薪黑名单的企业均不享受本政策措施全部条款,以上结果截至相关部门审核节点为止。

2.资金安排。本政策参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企业留员工稳岗位促生产全力抓好“开门红”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温政办〔2021〕85号)制定。如与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以及我区现有其他政策一致的,按照不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本政策的奖补项目不纳入总量控制。

3.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措施已经明确时间的,从其规定),相关实施细则由责任单位另行制定。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如遇与上级政策冲突的内容,以上级政策为准。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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