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6/2022-47875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山福镇 |
生成日期 | 2022-1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2年12月27日,山福镇出台了《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鹿山政〔2022〕16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该文件出台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依据、背景和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温鹿政发〔2019〕23号)及《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21〕60号)要求,我镇对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主要明确了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本信息,附件为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三、施行时间 《通知》将自2022年12月27日起施行。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56569932 政策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