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鹿城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温州市鹿城区将逐步推进街镇以“赋权形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规定要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牵头拟定了《温州市鹿城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征求意见稿)》,事项目录内执法事项经区政府决策后将赋权有关街镇行使,现公开征求《温州市鹿城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5月21日,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766号605室;

联系电话:0577-55589020;

电子邮箱:282416038@qq.com

附件(点击下载):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4月21日



关于征求《温州市鹿城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5月21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温州市鹿城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6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我要订阅】【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