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2-4347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2-06-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图文】《关于进一步落实助企纾困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落实助企纾困工作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近日,区政府制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助企纾困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依据

为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大减负纾困力度,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浙江省于2022年1月出台了“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市政府先后于2022年1月、3月出台“温30条”、“纾困30条措施”。根据我区统一部署,我局结合鹿城实际,在保持省、市政策贯通的基础上,起草了《若干措施》,共30条措施,重点对企业关注的问题和环节进行创新和加码。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由政策措施和附则组成。

(一)正文部分。《若干措施》分六部分,共30条。市政策共24条,2条涉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因不适用于鹿城,未纳入《若干措施》,其余22条均已吸收并予以细化,同时根据区级各部门提议及企业意见和建议,新增了8条政策。第一部分是加大减税政策落实力度,共4条,分别是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延续并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和更好发挥出口退税作用。第二部分是加大用工稳岗支持力度,共6条,分别是实施降费率和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好留工培训补助政策、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规上工业企业新居民职工给予配售住房优惠和加大稳岗留工支持力度。第三部分是加大防疫支持力度,共2条,分别是加大房租减免、加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第四部分是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共3条,分别是提升普惠小微金融服务、创新中小企业贷款方式和加大汇率避险支持力度。第五部分是减轻企业用能负担,共3条,分别是继续对小微企业用电实施阶段性优惠、对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实施优惠政策和降低困难企业用电成本。第六部分是加大稳企支持力度,共12条,分别是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持续扩面降费、鼓励工业企业稳定生产、缓缴住房公积金、持续加大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力度、严格落实涉企收费减免、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快涉企专项资金兑付速度、加大助企纾困帮扶力度、加大企业创新扶持力度、发挥消费券杠杆作用、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和鼓励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稳定经营。

(二)附则部分。主要明确《若干措施》适用对象、资金安排、执行效力等内容,与市级文件保持一致。

三、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范围原则上为鹿城区范围,除政策另有规定外。本政策所指享受奖补的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鹿城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除政策另有规定外。     

四、政策有效期

该政策自2022年7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

本政策由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房管中心、区金融办、鹿城经济开发区(筹)管委会、区供电分局、区新居民服务中心等部门承担。

解读人:

区税务局  张硕,联系电话: 0577-88026055;

区人力社保局 朱侠武,联系电话: 0577-56677655;

区经信局  林俏如,联系电话:0577-880300378;

区科技局  周安琪,联系电话:0577-56987751;

区房管中心  刘婕茹,联系电话:13777711991;

区金融办  陈微微,联系电话:0577-88030122;

鹿城经济开发区(筹)管委会 郑瑞亮:13858871179;

区供电分局 黄克,联系电话:0577-51109857;

区新居民服务中心 叶俊丽,联系电话:0577-56573567。

《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我区出台了《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更大力度帮助我区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恢复生产经营、稳定扩大就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24号)、《温州市助力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温政办〔2022〕47 号),制定该文件。

二、主要内容和举措

本政策分正文和附则两部分,正文部分包含了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给予个体工商户专项补贴、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帮扶、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等四方面28条举措。附则部分明确了适用对象、资金安排、执行效力,共3条。主要举措和亮点内容包括:

(一)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共10条。分别是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制造业个体工商户缓缴部分税费等6条减税政策,以及房屋租金减免、实施降低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保障个体工商户用电供应、减免检验检测费用等4条减费举措。

(二)给予个体工商户专项补贴方面,共3条。分别是补贴防疫消杀支出、支持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支持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三)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帮扶方面,共6条。分别是降低支付服务手续费、推动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扩面增量、发挥好央行政策性低息资金支持作用、丰富个体工商户信贷产品、推动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零次跑”以及加大专利质押融资力度。

(四)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方面,共9条。分别是推行歇业制度、加快个体工商户准入准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引导和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行动、全面实施信用监管、助力优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发挥商协会团结引领作用以及给予线下促销活动防疫支持。

三、适用对象

本政策所指享受奖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我区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除政策另有规定外。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叶洪康(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业务科室: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7-88061209。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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