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2-4489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8-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图文】《鹿城区推进七都建设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一岛一策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区政府制订出台了《鹿城区推进七都建设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一岛一策实施意见(试行)》,现将该政策出台的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温州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鹿城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区等决策部署,推动七都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以下简称“科技岛”)建设和发展,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区投促中心牵头,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等部门共同参与政策制定,形成《鹿城区推进七都建设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一岛一策实施意见(试行)》文件。

二、出台目的

一是加速科技、金融等企业在鹿集聚,建立健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要素保障”创新生态;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落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全力打造“一区一廊”科创建设鹿城样板;三是明确各主管单位工作职责,简化繁冗的政策内容,明确产业定位,形成上下协同,部门联动的浓厚招商氛围。

三、主要内容

(一)政策条款内容

《意见》共包含10个政策条款,涵盖38项奖补支持,以“科技+金融”为产业导向,优化产业环境、要素支撑,致力于将科技岛打造为服务全市、辐射浙南闽北的科技、金融配套服务高地。

1.建设高水平创新创业平台:包括给予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奖励,给予各类高能级创新平台落户奖励与研发奖励,给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配套支持等6项奖补。

2.加速科创企业集聚:包括给予科创项目投资奖励1项奖补。

3.激发企业主体创新活力:其中给予各类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认定奖励,给予研发费用保持高增长企业研发经费补贴,给予产学研合作费用补贴,责任单位为区科技局;给予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费用补贴,责任单位为区市监局;给予省级以上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省级新材料首批次和市级工业软件首版次奖励等5项奖补。

4.支持科技企业成长壮大:其中给予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引进)奖励与重新认定奖励,给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新认定奖励,给予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升规奖励,给予市级及以上创新型领军(瞪羚)企业新认定奖励,责任单位为区科技局;给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产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省级“隐形冠军”企业新认定奖励等6项奖补。

5.加大企业融资补贴:包括给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给予增资扩产项目贷款利息补贴等2项奖补。

6.集聚各类金融机构:包括给予金融机构总部落户奖励,给予股权类私募基金产业支持奖励与投资收益奖励,给予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产业引入奖励与管理费奖励等5项奖补。

7.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包括给予企业境内沪深A股及境外主要市场上市奖励、北交所上市奖励、新三板挂牌奖励等3项奖补。

8.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包括给予符合条件人才住房配售优惠与购房补贴,给予符合条件人才住房配租优惠与租房补贴,涉及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给予符合条件人才公积金贷款支持等4项奖补。

9.优化人才子女教育保障:包括给予符合条件人才相应的教育保障等3项奖补。

10.加大总部企业扶持力度:包括给予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发展奖励、高管奖励与租金补贴等3项奖补。

(二)附则部分

主要明确政策适用对象认定、奖补资金用途、拨付和兑现时间、重复、叠加和进等奖励和明确实施时间等内容。

四、适用对象

本意见所指企业、社会组织、机构为通过七都岛招商项目评审和备案且申报时注册地和税收归属地在七都岛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合伙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台资、外资企业同等享受。如条款无特殊表述,房地产企业(项目)、“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均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鹿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解读人:林赛群(投资促进科副科长),联系电话:0577-88030398。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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