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7/2023-00425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出台政策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困难残疾人关爱工作,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完善保障措施,不断提高困难残疾人福利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困难残疾人生活需要,切实维护好困难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22〕24号)等文件,出台《关于调整鹿城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鹿城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311元,补助标准从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鹿城区民政局 解读人:郑建平 业务科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 联系方式:0577-88350536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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