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3-48222
组配分类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告〔2023〕3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LCD00-2023-0007 下载阅读版本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片区交通流线优化调整的通告


为保障学院西路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附二医)片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缓解群众就诊“行车、停车”两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对附二医及周边学院西路和龟浦路实行交通流线优化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附二医内部流线优化调整

2023年11月30日,附二医西大门(龟浦路侧)将正式投用向市民开放。届时医院内部流线将调整为“北门进—东门西门北门出”,即就诊市民先从北门进入医院分诊中心,完成就诊后根据需要分别从东门(兴墅路)、西门(龟浦路)离开医院。选乘公交车返回的市民可经北门(学院西路)前往公交站点乘车;选乘接驳微公交返回的市民可在医院U型通道等候。

二、学院西路、龟浦路交通管理措施调整

(一)学院西路(飞霞南路至民航路段)原则上“只下不上”,除“出租车临时停车下客点”外全线禁止停车上下客。选择从学院西路北门进入附二医的送医车辆实行分类停车下客,社会车辆统一进入医院U型通道停车下客,出租车统一在学院西路(U型通道出口至兴墅路段)“出租车临时停车下客点”下客,即停即走、完成下客后应立即驶离,不得停车候客,但运送危重病人的出租车允许进入U型通道下客。广大市民也可选择龟浦路两侧“临时停车上下客点”下客,由北门进入附二医就诊。

(二)龟浦路除附二医西门两侧“临时停车上下客点”外,全线禁止停车上下客。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设立禁停和引导指示交通标志,并配套设置地面提示标语。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停车上下客。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并予以处罚。鉴于附二医流线优化调整,广大市民需要一个熟悉和适应的过程,医院西门开通后的第一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以宣传引导提示为主,不予处罚。从第二周(12月7日)开始转入严管,严管阶段一旦发现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将采取警力现场查纠和监控自动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动车违停行为进行查处。

三、周边停车提示引导

(一)龟浦路龟湖水乡湖萃湾地下停车场约1000个停车位供社会车辆收费使用,前往学院西路相关医院就诊的市民,请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可由飞霞南路-学院路-龟浦路,或由龟湖路-龟浦路,进入该地下停车场,后步行前往相关医院就诊。

(二)飞霞南路老党校停车场设有约800个停车位供社会车辆收费使用,前往学院西路相关医院就诊的市民,可由飞霞南路(龙泉巷对面)入口进入停车场,后步行前往相关医院就诊。

四、沿线公交站点调整

2023年11月28日起,52路、84路公交线路学院路附二医停靠点由西侧站点向东侧站点迁移。

特此通告。

附件:示意图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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