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废止温公通〔2018〕50号文件的决定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市局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市局决定废止《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工程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温公通〔2018〕50号)文件。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温州市公安局
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废止温公通【2018】50号文件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