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8/2023-45169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现对《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废止温公通〔2018〕50号文件的决定》作如下解读: 一、废止背景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温州市公平竞争办公室“温公竞办〔2022〕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工程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温公通〔2018〕50号)文件予以废止。 二、废止过程 温州市公安局依法于 2023年2月16日在温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废止该文件的意见,2023年3月7日反馈公告了征求意见情况。公告结束后,经温州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对《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工程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温公通〔2018〕50号)文件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公安局 解读人:俞坚 联系方式:0577-88300272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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