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3/2023-4541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3-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优化鹿城区“外摆位”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3年7月20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鹿城区“外摆位”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鹿综法发〔2023〕30号),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内容供参考):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相关工作部署,更好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城市内涵式发展,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加快恢复和释放消费活力。

二、主要依据

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鹿城区“外摆位”试点方案》等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并结合鹿城区当前工作实际。

三、主要内容

《意见》内容由总体要求、工作举措、实施流程、实施要求、监管指导五部分组成,《意见》自2023年8月25日起施行。

(一)总体要求。通过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保障市容环境更加优化,助推城市烟火更加浓厚。

(二)工作举措。

1.优化临时性商业活动,坚持“一街一策”“一场一案”要求,规范统一摊位、展篷,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污水处理、标识标牌及相应的休闲和绿化美化设施,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举办临时性商业活动,用于商品展示、促销等经营性活动,以提升商业氛围。2.引导便民疏导点设置,设置和管理有街镇总负责,作为周边配套商业网点的补充,解决部分自产自销农产品的出路,满足周边群众生活、饮食、休闲等消费需求。3.规范民俗文化公益性活动,申请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场地,用于开展民俗文化、群众性体育等公益活动。由主办单位作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制定现场管理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

      (三)实施流程。

临时商业活动、民俗文化公益活动由主办单位向属地执法中队提出申请。属地执法中队按照“一街一策”“一场一案”的要求,明确意见,确定允许设置的区域、规模、数量和时间等具体方案。临时商业活动方案主办单位应向周边市民公示征求意见。经公示无意见并经属地街镇同意后,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实施。

(四)实施要求。包括临时性商业活动和民俗文化公益活动需要提交的资料,占用城市道路事项应按照法定审批程序办理,以及临时活动不得有的“负面清单”。

(五)监督指导。包括坚持“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原则、开展相应级别强化市容环境执法保障、实施“综合查一次”“首违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                                        

四、文件起草程序说明

该文件在2023年6月2日经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逐条对照进行探讨及修改。2023年6月15 日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 6月28 日由本单位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 7月3 日提交本单位党组对该规范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充分讨论通过。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解读人:杨乃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业务科室联系电话:0577-88101153。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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