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7/2023-49010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文〔2023〕5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CD66-2023-0001 | 下载阅读版本 |
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21〕60号)要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继续有效4件,废止1件,现将《2023年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1月4日起施行,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需要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23年12月31日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2月31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废止的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