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4/2024-01986 | ||
组配分类 | 教师管理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经商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育人才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第一类教育人才。省功勋教师、特级教师等层次相当的领军人才;其他经认定的同层次人才。 (二)第二类教育人才。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地市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具有博士(全日制)学位的教师;其他经认定的同层次人才。 (三)第三类教育人才。地市级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师;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并取得明显教育教学成果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其他经认定的同层次人才。 (四)第四类教育人才。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含优质课、青年教师基本技能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一等奖获得者;县(市、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地市级学科骨干教师;其他经认定的同层次人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选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荣誉、学历学位须在2024年5月10日前取得。 (六)不存在以下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列为教育领域从业禁止对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与应聘岗位之间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5.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或存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选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向者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4)以电子文本(PDF格式)形式发送至邮箱37177675@qq.com,并进入以下网址:https://www.wjx.cn/vm/YDCoO1H.aspx#按要求完成相关报名信息填写。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现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鹿城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的人才类别进行重新认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三)考核。经认定,符合第一、第二、第三类教育人才的,考核方式为面谈答辩;符合第四类教育人才的,考核方式为课堂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各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遇成绩同分的,以教育人才类别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察。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均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在鹿城公务网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http://www.lucheng.gov.cn/col/col1229609437/index.html)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流动)手续。拟选聘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办理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选聘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选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选聘的教育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为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计算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三)选聘的教育人才符合《鹿城区“瓯江名师名校长”招引工程实施办法》规定的,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鹿城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五)咨询电话:0577-88262806。联系人:鹿城区教育局人事科陈老师。 本公告由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选聘优秀教育人才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3 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选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xlsx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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