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5/2025-53424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科〔2025〕1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CDO5-2025-0003 | 下载阅读版本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403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规定,经局机关研究同意,决定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通知如下: 一、废止关于印发《浙江省鹿城鞋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办法》的通知(温鹿科〔2020〕21号)。 二、废止关于修改《浙江省鹿城鞋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温鹿科〔2022〕5号)。 三、废止关于修改《浙江省鹿城鞋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温鹿科〔2022〕8号)。 废止文件自2025年5月30 日后停止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30日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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