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5/2025-53426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5年4月30日,鹿城区科技局出台了《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现将该政策出台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403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规定,我局决定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主要内容 废止关于印发《浙江省鹿城鞋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办法》的通知(温鹿科〔2020〕21号)、《浙江省鹿城鞋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温鹿科〔2022〕5号)、关于修改《浙江省鹿城鞋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温鹿科〔2022〕8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生效日期 该政策自2025年5月30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陈孝峰; 解读科室:科技合作科; 联系电话:88201553。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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