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1/2025-54282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近日,我区出台了《温州市鹿城区新温州人青年安居计划实施方案》,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青年发展环境,更好为各类青年群体提供住房服务,打造万人安居计划,结合鹿城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依据 根据《关于实施“青鹿计划”全力打造强城行动青年人才首选地的意见》(鹿委人〔2024〕1号)等相关文件。 三、适用对象 新来鹿求职及新在鹿就业创业的45周岁以下青年。 四、主要内容 (一)保障标准 1.新来鹿求职青年。(1)免费入住青年安居公寓。提供最多2次、每次最长不超过15天的免费住宿。其中青年为青鹿计划人才,提供“先入住后就业”免租入住公寓3个月服务。(2)入住驿站给予补贴。提供最多15天入住指定驿站,按每天120元每床位给予补贴。 2.新在鹿就业创业青年。提供最多2次入住青年安居公寓,累计入住时间不超过180天,租金为市场评估价的60%。其中青年为青鹿计划人才,按照人才类别分别予以1-3折的配租优惠,1年期满后,再分别予以3-5折的4年期配租优惠。 (二)申请程序 1.新来鹿求职青年。申请条件:申请人在鹿城区没有社保缴纳记录,申请人及配偶在温州市区(不含洞头区)均无住房。申请人扫微信二维码或登录温州市鹿城区人才住房管理系统(https://lcrczf.lucheng.gov.cn),按提示填报信息,并如实上传申请材料。 2.新在鹿就业创业青年。申请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全职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且已与在鹿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全职工作合同、以在鹿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1个月以上。(2)申请人及配偶在温州市区(不含洞头区)均无住房、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https://lcrczf.lucheng.gov.cn),按提示填报信息,并如实上传申请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入住驿站给予补贴,指定的驿站为鹿城区人力社保局合作的鹿城区大学生驿站,具体参照《关于“510+行动计划”住宿补贴、实习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操作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温人社发〔2023〕46号)执行。 (二)青鹿计划人才具体根据《关于实施“青鹿计划”全力打造强城行动青年人才首选地的意见》(鹿委人〔2024〕1号)执行。 (三)新来鹿求职及新在鹿就业创业青年中属于非青鹿计划人才的,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核社保记录,区住建局负责审核对象资格;新来鹿求职及新在鹿就业创业青年中属于青鹿计划人才的,参照《关于实施“青鹿计划”全力打造强城行动青年人才首选地的意见》(鹿委人〔2024〕1号)执行。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人:林孝真(副主任),解读科室:住房保障二科,联系电话:0577-88610605。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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