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区辖12个街道、2个镇,83个社区、141行政村。全区土地面积290.47平方公里,年末户籍人口75.77万人,比上年增加1.07万人。其中男性人口37.46万人,女性人口38.31万人;城镇人口66.09万人;全年出生人口0.84万人,死亡人口0.35万人。年末暂住人口66.00万人。

2017年,全区辖12个街道、2个镇,83个社区、141行政村。全区土地面积290.47平方公里,年末户籍人口76.8万人,比上年增加1.03万人。其中男性人口37.85万人,女性人口38.95万人;城镇人口66.6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18万人,死亡人口0.62万人。年末暂住人口57万人。

2018年,全区辖12个街道、2个镇,83个社区、141行政村,全区土地面积290.47平方公里。年末户籍人口77.59万人,比上年增加0.78万人。分性别看,男性为38.16万人,女性为39.43万人。从年龄层次看,17岁以下人口14.53万人,占总人数的18.7%,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7.34万人,占总人数的22.3%。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124.94万人,比上年增加1.35万人;城镇化率为90.45%,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暂住人口61.63万人,较上年增加4.63万人。

2019年,全区辖12个街道、2个镇,今年行政村改社区调整后,全区共88个社区、80行政村,全区土地面积292.8平方公里。年末户籍人口78.55万人,比上年增加0.96万人。分性别看,男性为38.57万人,女性为39.99万人。从年龄层次看,17岁以下人口15.11万人,占总人数的19.2%,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7.98万人,占总人数的22.9%。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126.26万人,比上年增加1.32万人;城镇化率为90.54%,比上年提高0.09个百分点。暂住人口63.1万人,较上年增加1.47万人。

2020年,鹿城区户籍户数为27.35万户,户籍人口为79.38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4371户和8291人。从性别上看,男性38.9万人,占总人口的49.0%,女性为40.48万人,占总人口的51.0%,人口性别比为96.1(以女性为100)。从年龄层看,17岁及以下人口15.53万人,占总人数的19.6%;18-34岁13.51万人,占总人口的17.0%;35-59岁31.67万人,占总人口的39.9%;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8.67万人,占总人数的23.5%,比上年增加0.6个百分点。从城乡构成上看,全区城镇人口69.58万人,乡村人口9.8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87.7%,比上年增加1.8个百分点。从人口自然变动情况上看,2020年出生人口7099人,死亡人口4495人,自然增长率3.30‰。(鹿城区统计局)

2021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为79.9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5万人。从性别上看,男性39.06万人,女性为40.87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8.9%和51.1%。据2021年全市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118.95万人,较上年末增加1.13万人,城镇化率为90.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3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3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0.5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46%。

2022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为80.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3万人。从性别上看,男性39.14万人,女性为41.12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8.8%和51.2%。据2022年全市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119.16万人,较上年末增加0.21万人,城镇化率为90.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3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4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0.55万人。

2023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为80.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5万人。从性别上看,男性39.14万人,女性41.37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8.6%和51.4%。据2023年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120.94万人,较上年末增加1.78万人,城镇化率为91.2%,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27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92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