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1-3824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长解读】《加快发展鹿城区首店经济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1年7月,鹿城区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鹿城区首店经济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旨在推进鹿城区商贸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打造新消费高地,实现“购在鹿城”总目标。关于这次首店经济政策的实施意义、主要内容、扶持力度、申报条件等细则,鹿城区委常委、副区长全一凡一一予以解读。

记者问:这次出台的首店经济政策主要意义是什么?

全一凡答:首店是品牌商在市场的首秀载体,不仅对品牌的市场营销意义重大,而且能够极大程度反映出城市的人口、商业氛围、消费活跃度、区域辐射能力、外来消费吸附力等城市经济活力指标。首店政策的目标是招引一批行业内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中国首店、浙江首店、温州首店、旗舰店,鼓励承接国际品牌首发、首秀活动,进而打造集聚化、特色化的首店经济圈,发挥商业集聚和辐射作用。

记者问:首店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全一凡答:主要有三个扶持方向。第一是鼓励首店落户,支持国际品牌企业和本土自主品牌企业及授权代理商在鹿城区开设中国首店、浙江首店、温州首店、旗舰店。第二是鼓励平台招引,支持商业场所业主或实际经营单位等,引进线下实体中国首店、浙江首店、温州首店、旗舰店。第三是鼓励品牌参展与形象改造,支持品牌首店、本土知名品牌、商业综合体、商业运营机构等在鹿城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

记者问:这次首店政策相关奖补有哪些?

全一凡答:对引进国际品牌和本土自主品牌执行统一落地奖励标准,其中中国首店奖励100万元、浙江首店奖励50万元、温州首店奖励30万元、旗舰店奖励50万元。对成功引进高端商业品牌开设首店并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每引进5家并实现统一结算的品牌首店给予40万元奖励。接下来我们将大力支持首发首秀活动,对首店品牌大型新品发布活动补贴50%费用,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时我们将积极培育老字号发展,鼓励特色小店创新改造,对将传统门店升级为有引领性的旗舰店,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改造费用补贴。

记者问:如果要申请首店政策奖励,需要什么条件呢?

全一凡答:申报的企业应当属于商贸业并且在鹿城区注册登记独立法人企业,在2021年1月1日(含)以后新设,同综合体或街区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在连续经营12个月以后可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实际投资单位,如果还没有注册独立法人,但已实现统一结算,可以由商业综合体、商业运营机构代为申报。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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